〝Si vis pacem, para bellum.〞
「若欲和平,須備戰爭。」
~Flavius Vegetius Renatus~

No training people how to fight, is to throw them away.〞
「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Confucius

〝The sword without the scales is brute force, the scales without the sword is the impotence of law.〞
「無秤之劍為暴虐之力,無劍之秤為無能之法。」
~Rudolf von Jhering~

軍事輔助研究資訊社(Military Auxiliary Research Information Agency)的戰爭研究室。
研究戰爭相關學科的民間研究社團。

2014/1/1

民兵的定義

民兵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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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追求「常在戰場」的境界,認為個人單位的軍事訓練何時何地都可做,因此蒐集整理關於民兵的心得,以供個人修行參考之用──這跟打球、練武或登山健行沒什麼兩樣,只是或許會派上用場的運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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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最早的意思是平時為老百姓,戰時應召入伍作戰者。

現代媒體用語意思中,簡單說就是「打仗的老百姓」,多指自己主動武裝起來從事戰鬥行為、但不隸屬於正規軍的武裝集團。

狹義的說,只有實際持有武器從事戰鬥行為的才能叫民兵,但廣義來說,只要你有技術、知識跟體力,除了開槍開火之外,其實還有很多打仗的辦法,比如協助醫療救助、偵察敵情或搬運物資,這些是正規軍也要做的事情。

特別是偵察,偵察左右戰況的場面很多,也是最容易活用老百姓身分的任務,因為你並不需要持有武裝。

事實上,如果認真的學習,我相信很快都會發現,武裝戰鬥僅僅只是所有應該學習的知識與技術中的一小部分,其他要學習的跟戰鬥無直接關聯的事情要多得多。

除此之外,正規軍只是拿自家裝備上陣的案例戰史上非常多──歐洲中世紀騎士或中國中世紀府兵也都是裝備自理──在開放槍械的國家,甚至還有軍隊槍械不足,動員兵得拿自家槍械跟裝備上陣的案例。

民兵絕大多是步兵,而正規軍步兵所學習的軍事戰技,跟民兵所應該學習的大致相同。事實上民兵的準軍事技術的源起幾乎都來自退伍軍人所傳授的步兵技巧,而這又跟狩獵、登山、健行等戶外運動彼此相輔相成互相指教地持續演進。

民兵的準軍事技術中除了用在軍事作戰之外,可以用來防災救援的技巧也非常多,跟民防的技巧是相通的──總之這些技巧可以用來保護自己,可以用來協助軍隊,也可以用來救助平民,端視你的一念之間。

打個比方的話,戰場偵察的技巧不僅是協助軍隊作戰,當你打算帶領家人逃離戰區時,也可以協助你避開危險,更可以用來替移動醫療單位開路,端視你的一念之間。

雖然彼此的範圍有重疊,但在本研究室為了區分與軍隊步兵、一般急難求生防災減災項目的若干不同,使用「民兵」這個較為特殊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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